记者 王国仙 通讯员 陈潇琪
武义新闻网讯 7月的一天上午9时许,县公安局行政审批科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证件过程中,发现两名来办证群众用伪造的出生医学证明想给孩子办理户口业务。
工作人员一眼识破假证,一边将假证收好固定证据,并向领导汇报情况。领导在了解基本情况并检查假证件后,走到窗口与该两名持假证人员攀谈,在询问中两名嫌疑人也露出了破绽:在询问到小孩是哪个医院出生时,两名违法嫌疑人所说的医院与伪造的出生医学证明明显不符。
行政审批科领导一边不动声色地稳住他们,同时暗中联系辖区派出所民警。民警接到报警后,马上赶到将两人带回所里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两名持假证的违法嫌疑人告诉民警,因为违反了计划生育,无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所以想到了办假证。假证是从广东那边找人花钱购买的,说是真假难辨天衣无缝,本以为可以以假乱真,没想到一眼就被识破。
县公安局给予购买并使用假证的彭某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一千元的处罚。此外,行政审批科的工作人员还问派出所民警要来了彭某家属的电话号码,打电话告知其如何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相关链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