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三季度,县劳动监察大队共查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起,具体情况如下:
一、武义辽峰数控机床有限公司非法使用童工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武义辽峰数控机床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4MA28QPHE01,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白洋街道科技园2号(浙江金华凯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内),经营者:蒋义红。
(二)主要违法事实
武义辽峰数控机床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2月28日期间非法使用童工1名,该童工于2018年12月28日在科技园5号厂房被液压机压伤食指后离职,工资已全部结清。
(三)处理情况
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8月26日,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武人社罚决字﹝2019﹞8号),对武义辽峰数控机床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罚款现已缴纳。
二、武义圣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非法使用童工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武义圣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3568196085L,地址:武义经济开发区白洋大道边(浙江武义浩波机械有限公司内),经营者:王纯。
(二)主要违法事实
武义圣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非法使用童工1名,该童工从2019年7月16日到武义圣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班,8月6日离职,工资已全部结清。
(三)处理情况
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8月16日,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武人社罚决字﹝2019﹞7号),对武义圣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罚款现已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