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舒清海
武义新闻网讯 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9月16日,县人民政府发布森林禁火令。
《禁火令》规定,从2019年9月20日至10月8日,我县所有林地和距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严禁野外烧烤、烧田草、烧灰、烧蜂窝、吸烟、狩猎用火等一切野外用火。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巡逻和督查力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和查处,尤其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路口要派员严防严守。要做好应急保障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组织专业力量,采取果断措施,科学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禁火令》还规定,违反禁火令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