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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依法处理“传销味”民间借贷案

2019年09月27日 08:49:14  武义新闻网  网友互动交流  字体:

  记者 陈文侃 通讯员 周子凯

  武义新闻网讯“我们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发现传销线索,并将该案件依法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日前,记者从县法院获悉,该院将受理的原告汤某诉被告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据了解,县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被告张某于2018年4月11日向汤某出具借条一份,原因是汤某将其在得惠通宝华夏文化有限公司的账户转让给张某。但该笔“借款”并未真实发生,而得惠通宝华夏文化有限公司涉嫌非法传销被永康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在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对该案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目前,该案件已作为犯罪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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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张莹 编辑:张铖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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