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份,我县共发生70起通讯网络诈骗案,平均每天有近2人受骗,给人民群众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类型三:网络刷单诈骗
11月有12起犯罪分子通过发布刷单信息实施诈骗。如:11月6日,马某收到一条关于淘宝好评刷单的短信,便加了对方的QQ,对方给其讲了一些刷单注意事项和提成佣金,之后提供了一个淘宝账号。马某便按照该账号客服的提示操作以分别扫不同二维码的方式将2490元钱分七次转入对方的账户,之后问对方为何没有返还,对方称需刷满10单方可返还。马某便又用微信扫了对方发来的二维码将1992元钱转入了对方的账户,后对方一直不肯返还,方知被骗,损失4980元。
11月28日,案犯通过微信群发布信息,后杨某加嫌疑人微信好友,嫌疑人让受害人下载“聊天宝”APP加好友开始刷单操作,每笔都是转账至嫌疑人提供的农业银行卡内,共计被骗金额56059元。
犯罪分子在网上发布“诚招网络兼职,帮助淘宝卖家刷信誉,可从中赚取佣金”等消息,有人信以为真,就按照对方要求多次购物刷信誉,刚开始受害人都会很快收到回报,而当做更多任务时,犯罪分子就会切断与受害人的联系,就此消失。
广大群众要抱着脚踏实地的想法,不要抱有“天上掉馅饼”的心态,不要轻信网络上“高佣金”等兼职工作,不要轻信非正规渠道发布的招聘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