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浙江在线 武义政府网 浙江政务服务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微信   微博   手机  
首页 新闻 微聚合 专刊 专题 武川论坛 数字报 图片 人文武义 网闻联播 在线投稿
您当前的位置 : 专副刊 >> 武义消防

关于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

2019年12月31日 09:32:00  武义新闻网  网友互动交流  字体:

  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会严重影响火灾救援甚至造成人员伤亡。为了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现就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行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消防车通道集中划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的有关规定,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医院等高层公共建筑、文博单位、学校、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道均应划设标志标线。

  二、开展消防车通道自查自改。社会单位结合“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加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由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三、组织对消防车道集中清理。社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以下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

  (一)划设消防车通道标识,开展巡查,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保证管理区域内车辆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并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公示。

  (二)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三)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集中清理违法设置的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广告牌等固定障碍物以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摊位。

  (四)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五)定期向管理对象和居民开展宣传教育。对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及时制止和劝阻;对拒不听从的,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

  四、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涉及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可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举报电话:96119)举报。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

分享到:
终审:张莹 编辑:张铖倩
 
专题报道 更多>>
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
【专题】反诈骗宣传
【专题】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
【专题】发现不一样的武义端午
微博关注
全媒体矩阵
武义e报 武义发布
壶山顶 武义之声
 
中共武义县委宣传部主管 武义县新闻传媒中心承办 浙江在线技术支持
浙新办〔2004〕48号 浙ICP备05073228号 广告许可证3307234000002
武义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浙公网安备 33072302100003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湖州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扫黑除恶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