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俞鸽
武义新闻网讯昨天,副县长方黎明、龚涛涛带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先后来到延福堂、太和堂、普济堂、惠民大药房等零售药店,检查各药店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药品销售情况。
自2月8日起,我县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适应症含“发热、咳嗽”内容药物,要求有发热、咳嗽症状的市民到指定医院就诊。“当前是否严格执行这一销售要求?”“各类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怎么样?”每到一处,县领导都详细询问药店退热、止咳类药品销售登记和顾客进店测量体温,以及药店药品下架和测温枪使用等情况。
县领导要求,药品经营企业要落实好企业的主体责任,做到同舟共济,精准防控,做好退热、止咳类药品销售登记,对进店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做好发热病人的筛查。要严格执行购药实名登记制度,如遇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的人员,要及时帮助其到医院就诊。要积极向购药人员进行政策宣传解释,引导群众配合政府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场所消毒、口罩佩戴等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