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国仙 通讯员孔颖
武义新闻网讯“我是真没想到她能对我做出这种事情,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3月22日,县公安局白洋派出所接到小兰(化名)称,放置在家中的一枚金戒指不见了。
“这几天我只邀请我的闺蜜李艳(化名)来家中做过客,而且我刚刚丢了戒指,她就跟我说她买了一条金项链,还到我面前给我看,怎么这么巧?”
民警联系上李艳,在其家中发现一张在“周大福”金店置换金器的凭证,但李艳辩称这是她用自己的首饰置换的。然而,细心的民警发现这张凭证有猫腻。
“通过对比发现这张‘周大福’的收据底纹实际上与另一家‘周六福’的收据底纹是一样的,所以我怀疑这张收据是被篡改的。”办案民警陈吕斌说,“我们去到周六福店里查看了记录,最终找到了李艳3月21日来其店里用金戒指置换金器的证据。”
在铁证面前,李艳再也无法抵赖,承认自己去小兰家做客的时候一时起了贪念,拿走了金戒指之后又到店里置换了金项链。
据了解,李艳和小兰是同学,平时关系不错,过年还一起住了十多天。李艳坦言十分后悔,导致现在不仅年纪轻轻留下了案底,而且再也无颜面对闺蜜。
“如果不是她自己拿着项链到我面前来炫耀,我还不会怀疑是她。真没想到她能对我做出这种事情,防人之心不可无啊……”面对闺蜜的行为,小兰表示十分痛心。
该案从接到报案到破获案件,全程只用了20分钟,充分体现了白洋派出所一直以来秉持“小案快破”的办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