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位于温泉路与新兴路交叉路口灵星大厦楼顶的大型广告设施实施了拆除。
该处广告设施长20米,高6米,面积达120平方米,已设置长达十余年之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该处广告设施到期后未按规定自行拆除,故此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专业人员依法予以拆除。由于该广告设施设立在7层高的大厦楼顶,且面积较大,拆除难度较大。为了确保拆除工作安全顺利,白洋中队多次会同拆除公司负责人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研究,最后确定拆除方案。
拆除公司分两次将楼顶广告设施上的14块广告布剥离,再通过切割作业将广告设施整体进行分离,分3次吊柜移至地面进行再分解、再拆分,并以最快的速度将剩下的杂物全部清除运走,以确保行人安全。执法人员在拆除现场周边设立了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车辆和行人绕行避让,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经过8个多小时的连续作业,该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顺利拆除完毕,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通讯员陈育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