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鄢子和
武义新闻网讯日前,武义县人民政府下发文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武政发〔2020〕38号全域旅游发展新政,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践行“两山”理论,全面推进大花园建设,深入实施武义优质旅游计划,加快武义旅游项目建设、产业融合、品质优化、人才引育、美誉提升,强化武义旅游IP建设,建设浙西南大花园千万级核心景区和长三角一流温泉康养旅游度假目的地,努力打造“中国温泉名城、东方养生胜地”。
文件分推进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扶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加强旅游品牌营销、扶持发展乡村旅游、加强要素保障及附则等六个方面,出台新政助推武义全域旅游发展。推进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方面,重点优选基于温泉、生态、古村、宋元文化等武义核心旅游资源开发的旅游度假、温泉康养、运动休闲、文化休闲和红色旅游等项目,对投资3亿元以上旅游重大项目,发改、旅游等部门要积极包装,争取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新建优选旅游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00万元至2000万元、2000万元至5000万元、5000万元至1亿元的,分别给予4%、6%、8%的补助。改、扩建优选旅游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200万元、5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4%、5%、6%的补助,最高补助600万元。优选旅游项目可按实际完成投资额分阶段予以补助。限额以下企业先兑现补助额的60%,待企业成为限额以上企业后予以剩余部分补助。扶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加强旅游品牌营销、扶持发展乡村旅游、加强要素保障等方面都出台了具体奖励条例细则。
县成立优选旅游项目联审小组,建立优选旅游项目库,项目实施主体应事先向县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立项申请,经联审小组审核同意,方可享受本政策。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另行确定补助标准。
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期限为三年。本意见的实施细则由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另行制定。《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政策意见》(武政发〔2016〕72号)自本文件发文之日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