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是一批新规实施的第一天,其中就包括《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当天上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主要路口和农村安排10组警力开展电动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针对电动车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行为进行处罚,重点整治电动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违法载人、闯红灯、违规驶入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越线停车、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条例》会对大家产生什么影响?
路上戴头盔的人多吗?
记者随交警上路,对此进行采访……
□记者王国仙
地点:武阳路与解放街交叉路口
8时35分,一身穿黄色裙子的大姐未戴安全头盔从解放街北往南驶来,电动车上还加装了遮阳伞。看到有交警在前面,大姐连忙停下车从车头挂钩处“变”出头盔戴上。
8时37分、39分,一身穿花裙子的女子和一身穿快递衣服的男子也跟上面那位大姐一样,看到交警后从车头挂钩处“变”处头盔戴上。
8时45分,一辆违法载人的电动车驶来,看到交警,车后座的男人连忙跳下车,企图逃过交警的检查。
按照新条例: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如果违反将分别面临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不管你是超标电动车还是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统统都要戴头盔!
观察小结:该路口是城区车流量最大的路口之一,来来往往的电动车非常多。半个小时里,交警一共对7起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主要的违法行为是未戴安全头盔。记者发现,大部分骑电动自行车的群众都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但也有一些没有佩戴的。这些未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其实都有头盔,只是他们是“带”,不是“戴”。看到有交警,才会停下车来把头盔戴到头上。要想避免处罚,最好的办法就是遵守交规。
地点:武阳路与温泉路交叉口
9时07分,记者赶到此路口时,交警正在对一名黑衣女子开具处罚决定书。该女子因违规驶入机动车道,将被处以20元的罚款。然而,该女子嘴里骂骂咧咧,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自称“很忙”。
9时11分,一位大爷因违法载人被交警拦下,听说要罚款20元,直接掏出钱想给交警。交警拒绝后,告知大爷需要到银行或者使用支付宝进行缴款。
还有一位女驾驶人骑着电动车,背上还背着一个两三岁的孩子,着实危险。
7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后座使用儿童座椅,否则被将处以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观察小结:该路口附近有多个银行,也是车流量较大的路口之一。与上一个路口相比,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量却多了很多,半个小时里有30多起,其中最多的是违规驶入机动车道。记者发现,几乎所有被处罚的驾驶人在接受处罚时都会说“很忙赶时间”。现在的社会生活节奏快,但这也不应该是违反交规的借口和理由。
后记:
据了解,一上午的时间,交警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驶入机动车道138起、未戴安全头盔285起、违法载人53起、闯红灯1起、加装遮阳伞2起。
《条例》的实施可以更好地规范电动自行车的使用,为了大家的安全,请记得时刻遵守交规、安全驾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