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项玲慧
武义新闻网讯 7月11日上午,壶山街道巡查员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壶山中队反映,称壶山街道银湖花园小区10号垃圾分类投放站点内的垃圾桶被小区业主移除。接到举报后,壶山中队执法人员迅速赶至小区,通过调取站点附近监控录像,找到了移动垃圾桶的五位业主,并逐户上门了解情况,对其私自移动垃圾桶的行为进行劝导教育。随后,工作人员将移除的垃圾桶摆放回原处。
下午,街道巡查员在巡查中又发现该站点垃圾桶被擅自移至小区外,并在垃圾分类投放站拉上“此处垃圾桶已移至大门外”的横幅,壶山中队执法人员、壶山派出所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取证,对相关人员依法进行查处。
记者从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处得知,前几日该小区有人以垃圾投放影响生活为由要求撤除投放站点。经街道多次现场调研、多方协调下,对收运垃圾的时间做出了相应调整,做到清运更及时;加强对投放站点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并对每个垃圾桶进行了套袋处理。
壶山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这种不配合甚至破坏垃圾分类工作的行为,街道将联合执法部门严肃处理,坚决做到“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