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胜春委员:随着城镇化的进展,一些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村落逐渐面临萎缩,因为缺乏稳定收入,山区大部分劳动力都在外打工,大量的耕地被抛荒。一旦将这些村落整体搬迁,大量的集体建设用地将复垦为耕地,这些土地也面临着抛荒的命运。当前新宅镇的茶叶,香菇等农产品深加工场所大部分都是租用集体建设用地。一旦这些土地被划拨为耕地,这些农产品将面临无处加工的境地。
因此,我建议,设施农业可使用一般耕地,无需落实占补平衡,设施农业用地可以用于与农产品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备用地,以此提高山区土地利用率,做大做强山区香菇、茶叶等农产品产业。
(俞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