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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查即拆!开启户外广告专项整治

2020年06月01日 09:55:37  武义新闻网  网友互动交流  字体:
  □ 记者 刘闪闪

  为了强化户外广告管理,进一步规范城区“两路两侧”户外广告设置,提升城市品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减量、规范、提质”的总体要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结合省、市户外广告整治督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精心组织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工作。

  5月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了《2020年武义县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县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全面排查,高炮广告以减量为重点,LED显示屏广告以安全、提质为重点,楼顶广告以拆旧、控新为重点,店面招牌以治乱为重点,公益广告以减量、提质为重点,会同其他户外广告进行分类管理和处置。对各类影响市容市貌、侵占绿地或遮挡绿化景观、影响建筑物形象和风格、妨碍交通安全、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以及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拆除,进一步净化路域环境,美化城市空间。

  5月8日,通过前期摸底核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到期的灵星大楼大型楼顶广告实施拆除,打响今年以来大型户外广告整治第一枪。“我局将始终保持对‘两路两侧’环境治理的高压态势,围绕省、市文件精神,积极谋划、统筹安排,全面推进我县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净化视觉空间,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前期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2019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了“两路两侧”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和城区高炮广告集中拆除行动,通过全面摸底、限期整改、集中拆除,切实整顿无主、破损、老旧等影响市容环境的户外广告,立案查处违法广告104宗,拆除楼顶广告和道路两侧大型广告牌53处,乱拉乱挂墙体布幅广告239处,两路两侧横幅广告1100余条,拆除高炮广告8个,基本实现“城区范围无高炮”的攻坚目标。整治工作总体呈现出行动“快”、声势“大”、力度“强”、效果“好”的特点,助力我县城市视觉空间净化,消除广告安全隐患,道路两侧户外广告设置面貌明显提升。

  于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13日期间对全县范围内所有高炮、大型电子显示屏、楼顶广告设施进行了排查摸底,重点排查入城口、高速出口、主次干道两侧。共排查摸底广告85宗,发现并整改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2宗,为下一步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和整治打好基础。

  突出源头管控强化过程监管

  “分局在提升城市品质、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果?”在全市城市品质提升专项整治(户外广告专题)网络直播提问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被问及这样一个问题。

  “我局在户外广告管理工作中突出源头管控和全过程监管。”一方面,对广告审批进行优化提速。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加强源头管理。对巡查中发现的应批未批广告,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对已批准但存在安全隐患或在声、光污染等方面存在不良影响的,一律严管重罚或采取强制拆除。另一方面,加强全过程监管,突出事中事后监管。围绕《金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标准、规格,年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对全县范围内的大型电子显示屏、楼顶广告等户外广告设施进行了排查核实。根据“即查即拆”原则,对摸底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老旧破损广告进行及时拆除。今年以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巩固去年高炮广告整治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整治行动,拆除了城区范围内所有高炮广告,立案查处违法广告19宗,拆除楼顶广告和道路两侧大型广告牌13个,清理乱拉乱挂布幅广告307处,移除灯箱广告和移动广告牌231个,拆除面积约6100平方米,道路两侧户外广告设置面貌明显提升。

  加强专项规划提高执法效率

  “对照《金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不难发现现阶段专项整治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有些滞后、执法力量赶不上城市发展扩容速度、广告资源收缩与广告需求存在矛盾等,需要不断提升执法效率,推动城市品质提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城市功能分区和主要街区城市色彩的总体要求,对户外广告形式、规模、色彩、亮化等控制指标进行进一步细化,努力打造美观、特色、有序、绿色、智能的户外广告体系。以开发区中队为例,开发区中队共计执法人员16人,辖区管理面积达30.08平方公里,传统的巡查方式已不能高效完成各项执法任务,个别区域出现监管盲区。针对原有执法力量监管力度不足问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引入高空监控系统,实现视频监控、智能预警,推动执法管理工作由单一依靠人防向人防和技防结合转变,实现“非接触性”执法,提高执法效率。

  工商业发展带来的商业广告需求日益增加,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品牌形象宣传和公益广告、政策宣传都需要广告载体。目前的大型户外广告萎缩性管理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相关工作推进进程。“我们必须开拓思路,创新管理,积极探索投影广告等新型广告投放模式,进一步拓展广告资源,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广告需求。”正在拆除灯箱广告的执法队员告诉记者。

  制定目标计划稳步落实推进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以大型楼顶广告和LED显示屏广告整治为重点,继续推进广告整治扩面。一方面继续巩固高炮广告整治成果,坚守城区范围无高炮的整治成效;另一方面部署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分类管理和处置,对大型楼顶广告和LED显示屏广告以拆旧、控新、提质为重点进行严控管理,对各类影响市容市貌、侵占绿地、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拆除,进一步净化我县的路域环境,努力提升城市品质。

  以案释法

  案情简介:2020年3月24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称武义县桐琴镇某汽车修理店在店门口放置维修设施进行车辆维修,影响通行。经现场查看,该汽修店门口停着3辆正在维修的汽车,存在超出门、窗进行店外作业的违法行为,随即桐琴中队执法人员给当事人发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但执法人员于次日进行现场复核时,发现该汽修店虽然已将汽车移除,但仍在店门口摆放清洗和维修相关的作业工具,遂对该汽修店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当事人违反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之规定,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可以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款人民币8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说:超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展示商品)侵占了整个社会的公共资源,有些甚至对通行秩序造成严重影响。本案在当事人拒不配合调查取证的情况下,采取“零口供”的形式进行,邀请见证人见证了现场执法的全过程,不仅对超门、窗经营的店家达到了一定的惩治效果,也对周边商家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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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张莹 编辑:梅吉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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