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新闻网讯(通讯员 龚剑锋) 日前,某企业职工朱某从县社保处领到了伤残补助金等19万多元。朱某从2004年8月开始累计缴纳工伤保险费仅154.60元,因工伤,朱某从县社保处累计领取了药费、工伤保险待遇等共计404671.85元。这是县社保处开展工伤保险业务以来最高赔付案例。 2004年9月15日,朱某在工作中不慎烧伤。2004年10月25日经县人劳社保局认定为工伤,2005年7月4日经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二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为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2005年9月,朱某提出申请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县社保处审核同意其本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