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新闻网讯(记者 潘昌荣 实习生 潘昕妙 杨嘉炜) 7月12日,县人民法院联合城建监察大队、壶山街道的相关工作人员强制拆除了北岭新区金湖边一处违法建筑。 随着北岭新区建设进程加快,熟溪街道林村村民郑某从中看到商机,2005年6月3日,林某在没办理任何规划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湖滨路(北岭新区金湖边)项山干村的板栗山上用铲车整出一块山地,搭建了占地面积为111平方米的木架构房屋,用于经营饮食服务,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和周边的生态环境。县城建监察大队了解情况后,立即进行立案查处,并于2005年8月16日作出限期拆除木屋、恢复山体原貌的行政处罚决定。法定期满后,郑某并未拆除,城建监察大队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6年7月12日上午,县人民法院联合城建监察大队、壶山街道对违法建筑物进行了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