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盛看了昨天《今日武义》一版刊出的《非法上访受处罚》一文后,对洪某等人阻拦车辆进出县政府、扰乱政府机关办公秩序而受到处罚,感到很有必要。县公安部门依法制裁扰乱社会秩序、交通秩序和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个别人,再一次发出明确信号,我们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访必须依法进行,有理也不能违法上访,无理更不能违法取闹,不管是什么人、什么理由,只要违法就要受到法律的追究。近年来,我县大部分信访群众能自觉遵守《信访条例》,做到依法、有序、文明信访,但也出现了一些重访、缠访、无理访和异常访等破坏信访秩序的情况,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信访秩序,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信访是一项公民权利,但这项权利的行使同样必须依法循序。我们反对对群众的信访采取漠然置之的官僚主义态度,我们也同样不能容忍个别人违法上访和借上访之名破坏社会秩序。我们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满腔热情地对待依法上访的群众,然而对于无理滋事、搞非法串联煽动、冲击党政机关、堵塞铁路公路、扰乱社会秩序等,构成违法犯罪的,必须依法制裁,该训诫的要训诫,该治安处罚的要治安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决不手软。总之,广大群众要进一步树立依法信访、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信访工作秩序,在行使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只有依法维护信访秩序,才能保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才能真正实现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