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的30年,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辉煌成就的30年,也是党的干部工作实现巨大进步的30年。30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对于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做好新形势下的干部工作,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作为首要前提
事业兴衰,唯在用人;用人之要,重在导向。导向不对,选人用人就会失去正确方向,公信度也就无从谈起。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党的选人用人导向十分鲜明。邓小平早在1980年就提出了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并多次指出选人用人要坚持德才兼备。江泽民同志也一再强调,选拔干部总的原则,还是德才兼备。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后,我们党更加重视选人用人导向问题。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少数干部品德缺失现象屡禁不止、腐败案件居高不下的问题,明确提出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的指引下,我们党培养选拔了一大批高素质干部,整个干部队伍的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德为政之本,也为人之本。领导干部的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素质如何,对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影响极大。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既是我们党选人用人的一贯原则,也是做好新形势下选人用人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重要导向。现在一些领导干部出问题,主要不是出在“才”上,而是出在“德”上,人民群众对这些领导干部有意见也主要集中在“德”上。对于“德”不合格的干部,绝不能选拔进领导班子;对于思想品德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要严肃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要坚决果断地予以调整。努力形成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风气,以正确的用人导向来保障公信度的提高。
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必须坚持科学评价、准确识人,把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工作作为重要基础
知人才能善任,善选才能致贤。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党着眼于选准用好干部,在加强干部考核、科学准确识别干部方面作了大量探索。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就制定了第一个干部考核的综合性文件——《关于实行干部考核制度的意见》。上世纪80年代,分别颁发了县市区、地方政府工作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司局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试行方案。90年代,专门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党的十六大以后,制定出台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最近,按照党的十七大的部署,又在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干部考核的意见、办法。干部考核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形成,使组织选人有了重要依据,干部努力有了正确方向,群众监督有了明确标准,为选人用人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但是,从实践来看,当前一些地方干部考核指标还不够完善、考核方法还不够科学、考核机制还不够健全、考核失真失实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时有发生,这是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直接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一个突出问题。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眼于既促进事业的全面发展又促进干部队伍的全面发展,既确保有效防错纠错又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丰富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完善考核机制,提高考核质量和水平。一是着力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要根据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领导干部实际,构建门类齐全、重点突出、各具特色、简便易行的考核评价体系,更加突出科学发展、关注民生、公共安全和廉政建设等内容。同时,要高度重视考核干部在关键时刻、危难关头和涉及个人利益等问题上的立场和表现。二是着力扩大群众在干部考核评价中的话语权。要将目前主要以下级和同级评价的考核方式,扩大到服务对象和一般群众评价,在“官考官”同时引入“民考官”。要尽可能将干部考核指标转化为群众易于感知和评判的具体项目和量化标准,以准确了解和掌握真实民意。三是着力变静态考核为动态考核。要坚持把换届考核、届中考核、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结合起来,探索将经常性考核与任前考核加权累计综合得出考核结果的办法,防止“一考定终身”,真正做到准确识别干部、科学评价干部。同时,要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奖惩、培训的重要依据,真正实现对优秀者重用、对有潜力者培养、对落后者鞭策。
三、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群众公认,把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作为根本途径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的重要保证。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党把扩大民主作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不仅使干部工作民主在理论上有了许多突破,而且在实践上有了很大进展。特别是2000年以来,相继出台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全面推行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全委会表决等制度,进一步扩大和落实了人民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热情拥护。实践证明,要把干部选准用好,最根本、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
党的十七大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作出了新部署,对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出了新要求。当前,尤其要针对在扩大干部工作民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注重民主形式更要注重民主质量,既要注重民主程序更要注重民主实体,既要注重民主过程更要注重民主结果,防止民意失真失实带来的用人失察失误。 (陈存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