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丽水市遂昌县濂竹乡村民刘武(化名)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我县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原本在事故中没有直接过错的刘武为自己的肇事逃逸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11月26日中午,刘武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44省道(上松线)从遂昌驶往武义,下午1时55分途经桃溪镇章岸村地段时,与对面逆向行驶刘伟(化名)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刮擦,造成后座上刘伟妻子被另一辆路过现场的重型半挂车后轮碾压当场死亡。发生事故后,刘武连和什么人相撞都没看清楚,就慌忙发动摩托车一跑了之。
14时许,县交警大队民警在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展开全面排查……11月27日上午,逃离现场的刘武向武义警方投案自首。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肇事逃逸的刘武与刘伟竟然是亲叔侄,而死者刘伟妻子则是刘武的亲婶婶。在县交警大队的讯问室里,叔叔刘伟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亲侄子撞死自己亲婶婶后驾车逃逸的事实。而刘武更是后悔莫及。
12月18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该起事故做出责任认定:①刘武肇事逃逸,负主要责任;②刘伟违章超车引发事故,负次要责任;③驾驶重型半挂车的徐某没有按规定在车辆两侧安装防护栏,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事故后果,负次要责任。在得知刘武将要承担刑事责任后,叔叔刘伟含着眼泪向办案民警求情:他已经失去妻子,不忍心再让侄子受处罚。可是,法不容情。
造成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刘伟驾驶摩托车违章超车,刘武并无导致事故的明显过错,假如事故后他立即报警而非驾车逃逸,那么事故的主要责任就可能由刘伟本人承担。而现在的结果是,刘武因肇事逃逸,不仅要面临巨额的民事赔偿,更要接受法律的严厉制裁。 (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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