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某工业园区上班的金女士向情夫提出转正申请,不料不但得不到批准,还遭来一顿臭骂,险些遭受皮肉之苦,金女士欲哭无泪。
现年42岁的金女士,十一年前因感情不合与丈夫离婚,9岁的女儿由金女士抚育,离婚后的金女士打算另嫁,家人和朋友也在积极为她物色对象。而立之年的金女士,身材高挑,皮肤白皙,风韵尤存,有众多的求爱者,正当金女士为之举棋不定时,住在她隔壁的有妇之夫许某利用他在义务经商雄厚的钱财和一付能说会道的嘴巴,俘虏了在感情困惑中的金女士,从此,金女士心甘情愿的做许某的情人。
他俩先是在县城租房同居,后来许某以金女士的名义买下了一套住房,首付及按揭款都由许某支付。同居期间,金女士母女的生活开支由许某承担,金女士的女儿从小学到大学的费用都由许某掏口袋;许某对金女士也是关爱有加,他陪金女士吃遍了武义及金华的高档酒楼、饭店,金女士提出买什么,许某都满足她的要求,许某把金女士当作金丝鸟养着,不要她外出工作,每月定时发给她生活费,金女士披金戴银,一身名牌服装,像一个贵夫人。虽然生活优越,但金女士也有苦闷的时候,许某可以样样随从她,但一样事不顺从她,那就是除他之外不准和其他男人说话,否则手下不留情;还有自己年龄越来越大,情人毕竟名不正言不顺,不是长久之计;平时金女士向许某暗示转正之事时,许某说:你现在不是很好吗,吃不愁用不愁,再嫁个男人也不可能有这么好。
昨天,金女士再次向许某提出了转正申请,遭到许某的极力反对,他说:我妻子是和我从无到有打拼过来的,离婚是绝不可能的,但是我也不允许你再嫁。伤心的金女士面对同居十一年的情人,真是有苦无处诉,只有依靠司法部门来解开和许某的这个结。(徐江春 董文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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