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新闻网讯(记者 吴景阳) 昨天,我县又查处了两起在城区范围内公然燃放烟花爆竹事件。
上午10时左右,县城熟溪北路滨江广场B幢14号商铺——浙江万香庄园肉牛有限公司专卖店开业,为新店开业沾喜气,图热闹,业主公然违反“双禁”有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声音震耳欲聋,严重惊扰了所在地居民和过往行人,引起县领导高度重视。城管委、公安等部门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及时制止了燃放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保证今后不再犯。
上午11时许,位于北岭一路龙门宾馆的潘某因儿子结婚也大肆燃放烟花爆竹。县城管执法人员马上赶往现场进行严肃处理。经过耐心的教育、劝导,当事人最后终于认识到事件的严重性,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编后:近几天,县城连续发生了几起因违反“双禁”规定燃放鞭炮而被罚款的事件。我们不禁要问——放鞭炮为什么屡禁不止?家有喜事放鞭炮是一种传统习俗,但问题是这种习俗有种种害处,所谓的“喜庆”是建立在大多数人的痛苦之上的,是一种典型的损人利己行为。或许对有些人来说罚点钱是“毛毛雨”,可以毫不在乎。但是,违反“双禁”燃放鞭炮,挑战的是县委、县政府的规定,挑战的是道德底线,挑战的是公众的利益。你可以不在乎钱,但你能置县委、县政府的规定、个人的道德和公众的利益于不顾吗?燃放烟花爆竹,这个陋习该改一改了,人人争做文明武义人,武义才会更加和谐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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