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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年03月08日 10:03:53  武义新闻网  网友互动交流  字体:

2011年3月7日在武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武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伟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武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打造中国温泉名城,构建东方养生胜地”的总体目标,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整体谋划、综合施策、全方位推进。以确保世博会安全顺利举行为重点,不断拓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宽严相济,做好检察环节世博安保工作。坚持和深化行之有效的措施,全力助推世博安保工作胜利圆满完成。对严重刑事犯罪,强调严打的思想不松、方针不偏、手段不丢、措施不软、力度不减,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年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359件51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36件689人,受案数比上一年分别上升10.8%和12.1%。经审查,批准逮捕345件498人,向法院提起公诉386件594人,不起诉19件27人,移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管辖8件30人。其中批捕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7件19人,起诉22件35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20件193人,起诉132件231人;批捕涉黄赌毒犯罪案件12件16人,起诉13件21人。同时,对初犯、偶犯、青少年犯罪等轻微刑事案件,加大适用宽缓刑事政策的力度,促进社会关系的尽快修复,全年共适用宽缓刑事政策不捕12人,不诉21人。

  多措并举,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通过在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不断创新完善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全面落实“一案一评估”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有可能引发涉检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科学制定预案,妥善采取应对措施,全年无新增涉检信访案件。二是建立健全检调对接机制。进一步推进和完善轻微刑事犯罪和解工作,健全民行申诉案件调处工作机制,全年共成功调处各类案件11件。三是完善检察环节应急处置机制。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检察环节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和快速反应系统,积极妥善地参与处置了武义县看守所在押人员何某意外死亡事件,得到了上级机关的充分认可。四是建立健全涉检信访案件化解机制。实行信访工作的“四到位”模式,即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到位、一般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落实到位、对可能重复访案件经常性回访到位、对确有问题的案件坚决纠正整改到位。全年共接待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65件次,实现了“涉检去省进京零上访”的工作目标,得到省院的通报表扬。

  依法探索,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紧扣执法办案的职能延伸,积极参与检察环节的社会管理创新。一是健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社区矫正信息联动管理机制,积极参与监外执行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各个环节的法律监督。二是抓好青少年群体教育保护。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为抓手,健全对青少年犯罪案件处理前的社会调查、不起诉后的回访帮教工作机制,帮助其回归社会。以检校共建为载体,积极开展检察进校园活动,参与维护校园安全并深化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三是加强检察网络阵地建设。强化涉检网络舆情监测,建立和完善网上舆情监测研判机制、热点问题快速反应系统、网上舆情引导机制,掌握网络信息发布的主动权和主导权。

  严格质量,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始终把办案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办案质量和规范执法行为的极端重要性,树立“准”字当头、质量第一的观念,以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为衡量标准,精心办好每一起案件。做到凡是事实不清的不能定案,凡是证据不足的不能起诉,凡是非法言词证据坚持排除。全年案件办理正确率达100%。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与发展

  坚持把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与深入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制定的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十五条意见”结合起来,着力通过运用打击、监督、保护、防范等法律手段服务经济发展。

  立足职能,服务大局。我院在围绕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中,态度坚决负责,工作细心扎实,措施有力到位。如我院在审查批捕整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的第一案中,主动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证据,耐心做好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释法说理工作,在我院做出批捕决定的同时,敦促其主动复垦被毁坏的农地,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年共就县内非法采矿、村委会换届等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89件,有力地服务了地方发展大局。

  保护生态,积极有为。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批捕5件8人,起诉14件26人。严肃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背后隐藏的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处林业系统内的玩忽职守等渎职案件4件5人。建立生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环保、国土等与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密切的部门共向我院移送行政执法信息资料77件,进一步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法规的严格执行。

  服务企业,扎实有效。加大打击影响企业发展的犯罪案件,共批捕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破坏市场经济犯罪嫌疑人15人,提起公诉33人。深入开展检察干部进企业“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全院各部门共走访调研企业11家,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法制宣传40次,帮助企业解决法律实际问题25件。开通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落实专人限期办理,并予以全程跟踪监督。完善服务企业的协调配合机制,在办理涉及企业发展的重大案件时,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并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努力为经济发展服务。

  三、始终坚持惩防并举的方针,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深刻理解和把握当前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切实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坚持以保证办案质量为前提,切实加大办案力度。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2件20人,其中内有大案5件10人,要案3件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进一步促进了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依法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贯彻中央关于突出办案、强化治本的要求,加大对贪污贿赂等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严重侵害民生民利的行业性、领域性腐败问题,组织开展了查办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和涉农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增强工作力度,提高办案成效。其中立案查办了金融机构信贷员郑某贪污、挪用公款的大案,以及村基层组织章某等6人贪污窝串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

  切实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力度。加强对渎职侵权犯罪这一“不落腰包的腐败”的查处力度,全年共立案查办各类渎职案件5件7人,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敏感问题为抓手,采用“类案分析法”深挖系统类案,从而发现了一批有价值的渎职犯罪案件线索,一举查处了邹某等5人玩忽职守窝串案,相关经验材料也被高检院在全国介绍推广。

  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开展预防宣传,先后在乡镇街道和卫生、安监等单位开展警示宣传教育20余次。建立与县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年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中,对相关投标单位进行查询1000余次。深入推进“5+X”职务犯罪预防模式,在县第一人民医院迁建以及县交通局十白线等项目中合力开展“及时跟进、同步监督”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四、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工作

  从完善社会管理、维护公平正义的高度认识法律监督工作。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工作的职责意识,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推进我院的诉讼监督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切实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共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8份,公安机关均已立案且有12人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加大纠正漏罪、漏犯工作力度,共建议公安机关增捕犯罪嫌疑人8人,追诉24人,纠正遗漏起诉罪行72起。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着力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对有关部门拟呈报减刑、假释提出纠正建议21件,纠正刑期错误6件。进一步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对涉及安全管理、监管违法及不当行为提出纠正建议34件。加强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会议上做典型发言。

  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以抗诉为主要手段,依法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和提请抗诉3件,现均已改判和发回重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法院再审后改变原判决10件。继续做好督促起诉工作,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民事案件依法开展督促起诉3件,追回国有资产损失234万余元。

  五、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积极有效推进队伍执行力建设

  坚持以建立公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为根本,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核心,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加强自身建设。在全省规范化考核中位居同类院第二名,其中有七个单项进入全省前三,被评为省市两级“先进检察院”。

  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两提两优”暨执行力建设主题活动、“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等专项教育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着力解决队伍在思想、执法和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有效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加强对干警的忠诚教育,深入学习我院重建后第一任老检察长薛兆祥同志忠于检察事业、永葆清廉本色的精神,教育广大干警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永怀敬畏人民之心做好检察工作。扎实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先后有60余人次参与职业素能、刑事审判监督等专业培训。又有4个集体和4名干警被省市院记功表彰。

  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把学习贯彻两个新证据规则以及新《赔偿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的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提升办案质量和执法规范。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真正把提升“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作为提高办案质量的抓手,落实到执法办案中。健全和有效落实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扣押冻结款物专项管理规定、办案工作区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约束和规范办案行为。

  深入开展检察文化建设。以检察文化为主要载体,开展了“建设学习型党组,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获得了浙江省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等荣誉。不断提升检察文化的建设层次,逐步实施从基础设施、制度建设等外部硬件到文化氛围、学习环境等软件方面的转换。举办“武检讲坛”,以内选干警、外请专家上讲坛的方式,交流分享读书体会和乐趣。与县图书馆联合创办流动图书室,开展了“日读一小时,月读一本书”等系列文化活动。

  切实强化检务督察工作。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共组织开展了对规范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落实世博安保、依法办案、机关效能建设和院务管理等专项督察,确保各项检察工作有序规范运行。

  接受人大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我院一直严格执行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制度,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同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各项工作,完善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在检察决策和执法办案过程中充分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是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上,缺乏深入研究和更加有效的措施;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诉讼监督工作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差距;三是干警思想教育仍需进一步加强,干警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检察基础建设仍然薄弱,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检务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更加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意义重大。2011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三个强化”的总体要求,以提升“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为总抓手,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为动力,以加强自身建设为保证,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力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我省“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以妥善处理经济领域不稳定因素、主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切入点,服务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强、完善和落实服务中心的措施,强化对妨碍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监督。坚持立足职能、延伸职能,深入完善检察环节法律服务机制,积极推进基层检察室建设。进一步改进办案的方式方法,确保办案效果,为我县“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把三项重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深化、细化、实化各项措施。密切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坚持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既要依法办好案件,又要促进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的解决,重点向修复社会关系、预防和减少犯罪、防范办案风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延伸职能,深化内涵。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动态监督工作,加强对监外执行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进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实现系统化规范运行。

  三、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根据中央、省委关于转型升级、“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建设、区域发展等部署要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住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部位和环节,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就业就学、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参与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专项治理。同时,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新特点,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四、着力维护司法公正。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个案监督与综合监督相结合、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以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的案件为重点,加强法律监督。建立健全量刑建议、民行申诉案件调处、民事执行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为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供长效保障。

  五、着力加强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深入推进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建立健全检务督察配套制度,积极开展执法办案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教育培训和岗位技能训练,提升队伍履职能力。以“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绩效考评体系,激励和引导干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引导干警摆正与群众的关系,通过建立健全民意收集、研究和转化机制,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作为检察工作决策的重要依据,转化为检察工作整改的重要内容。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牢记职责,振奋精神,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相关业务用语解释如下:

  1、三项重点工作

  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

  2、三个强化

  强化法律监督、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

  3、三个效果

  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

  4、基层检察室

  检察机关深化检察体制改革,在基层设立派驻检察室,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实现检察工作重心下移,切实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使检察工作更贴近群众、服务基层。

  5、检调对接机制

  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以服务民生、修复社会关系为宗旨,综合运用法律监督、协商调解等多种方法,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促成刑事申诉息诉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民事申诉息诉和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一起形成的全方位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

  6、两个新证据规则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编辑: 徐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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