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新闻网讯 (记者 王国仙 通讯员 邹建辉)连日来,县公安局各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对本辖区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排查。
近年来,农村道路的交通事故频发,且呈逐年上升趋势,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在县公安局“大走访”活动中,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此,县公安局于3月21日召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部署从3月至7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构建惠及民生的和谐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活动期间,县公安局将重点排查村道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断头路、施工路段,路边市场、村道上设置不合理的公交车站点,与穿村村道交叉的巷口,村道交叉路口,村道与公路相连接的路口等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农村道路,及时发现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隐患,落实整治措施,消除隐患,减少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满意率。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分成排查摸底、落实整治、总结建制3个阶段。排查摸底阶段,各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要结合“千警访百姓、万民评公安”大走访活动,逐村、逐路进行安全隐患滚动排查,并将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详细登记在表,在每张表格后附隐患点的整改前和整改后图片资料。落实整治阶段,交警大队要及时对各派出所上报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并逐条提出整治建议,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对策,及时落实整治措施。总结建制阶段,各派出所协助交警大队要联系安全隐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和村开展安全隐患整治。治安大队、交警大队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并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总结,立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建设。
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中,县公安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排查工作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各责任区民警要对所辖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负总责,充分依托乡镇、村和其他社会力量开
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排查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当地立即整治,做到边排查、边整治,及时落实整治措施。同时,治安、交警大队要联合督察部门积极开展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检查督导,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对工作应付了事的,通报批评,由于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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