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位亲民敬业的女院长;她是一位办起案来雷厉风行、公正高效的女法官。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到副主任、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再到如今的党组成员、副院长,一路走来,她凭着一名法官的良知,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人们诠释着法律的公平,维护着社会的正义,传递着法律的尊严和温暖。她就是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舒旭霞。
舒旭霞毕业于杭州大学法律系,1987年,刚毕业的她被分配到法院工作。由于自知实践经验缺乏,所以舒旭霞十分注重学习,一有时间就刻苦钻研业务,虚心向他人求教,很快她就成了院里年轻的业务骨干。为了全面掌握庭审驾驭能力、证据判断能力和裁判文书的写作能力等各项司法技能,工作之余,舒旭霞主动参加各种教育培训,汲取新知识,不断强化自己的业务素养。同时积极开展工作调研,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并曾有多篇调研文章在《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人民法院报》、《浙江审判》、《审判研究》等专业刊物上发表。从事法官职业二十多年,舒旭霞办案从无差错。
1998年9月,我县开展大规模的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刚调任经济审判庭庭长的舒旭霞承办了大量颇有影响的国有、集体企业的破产案件。破产案件工作量大、手续繁琐且涉及面广,为此,舒旭霞花费大量的心血,经常长时间在全国各地东奔西跑,催收各种债权,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尽可能地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破产企业的资产得到公开、合理、有效的变现,从而确保了我县企业改制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2002年9月,舒旭霞担任副院长后就一直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首要任务,以质量求公正。作为院里的“领头羊”,舒旭霞还承办了许多复杂、疑难的新类型案件。与此同时,舒旭霞积极投身于法院规范化建设和能动司法。2008年下半年开始,一场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啸使一些中小企业因资金、市场需求等原因陷入经营困境。为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在舒旭霞的带领下,县法院开展了“送法进企业”等服务活动,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司法需求,并在此基础上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力做好危机的司法应对,与县重点企业建立定点联系,加强指导、协调,为企业顺利度过难关起到积极作用。
“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这是人民群众对法官的期盼,也是时代对法官的要求。舒旭霞始终把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作为自己的基本准则,以法院工作人员的“八个不准”严格要求自己,从而赢得了领导、干警们的信赖和尊重,先后被评为县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省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市级五好法官,被省高级法院记个人二等功一次,今年3月被授予金华市五一巾帼标兵称号。
(朱红叶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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