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新闻网讯(报道组 朱跃军 通讯员 章郁芳) 日前,笔者从县纪委获悉,去年我县建立乡镇街道行政监察室以来,在深化乡镇党风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等方面成效明显,仅参与监督乡镇、街道招投标分中心招投标活动就达210次,监管各类工程项目200余个,增收节支989.57万元。
去年,我县把设置乡镇、街道行政监察室作为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乡镇、街道行政监察工作的有效途径,延伸行政监察工作职能,在全县18个乡镇、街道均设立了“行政监察室”和“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通过采取健全机构、配齐人员、规范制度、强化保障、落实工作等有效措施,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乡镇、街道行政监察室由2—3人组成,监察室主任及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主任由乡镇、街道纪委副书记兼任,监察室工作人员由纪检干部兼任。各乡镇、街道还从退休人员中挑选80多人成立监督员队伍,强化纪检监察力量。同时,对乡镇、街道监察室监察对象、监察室工作职责和内容、工作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统一制定了行政监察室工作制度,并实行职责、制度、工作流程统一上墙,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乡镇、街道监察室的设立,将所在区域的公职人员和经委托、授权具有公共管理职权的其他人员一并纳入监察范围,有效地把监察范围延伸到村、社区及学校、医院等基层站所,推进了基层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去年以来,各乡镇、街道监察室组织开展机关效能“四条禁令”、乡村干部周三服务日、值班住夜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效能监察108次,对31个基层站所开展了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提出行政监察建议98条,作出行政监察决定27个;监督检查村务公开70余次,及时纠正问题90多个,配合县、乡两级纪委办案2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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