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新闻网讯 (记者 何瞡春)11月4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动员会,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部署推进全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县委副书记、县长蔡洪在会上强调,要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工作思路,不断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县领导何俊有、吕文革、金艳参加会议。
县委、县政府已于日前出台了《武义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武义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办法(试行)》《关于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武义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工作意见(试行)》等四个文件,对我县党政主要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相关事项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我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为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县属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上级领导干部兼任部门、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且不实际履行经济责任时,实际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常务工作的领导干部;县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领导干部年度经济责任报告制度,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纳入考核范围。
蔡洪指出,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保障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环节,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民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充分发展民主、促进政治文明和法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蔡洪要求,要加强审计计划管理,科学组织,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重点,通过全面、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方式,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要围绕换届工作,着力规范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建立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年度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制度“三项制度”,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的常态化管理。要建立健全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对审计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俊有对经济责任审计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了宣讲,王宅镇、坦洪乡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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