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泉是武义县公安局的民警。名如其人,熟悉他的人都称他待群众如“春泉”般温暖。从警14年,他先后被授予省劳动模范、省优秀共产党员、省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
1995年,刚满20岁的徐春泉来到柳城派出所,成为他向往的人民卫士队伍中的一员。面对辛苦的工作岗位、艰苦的工作环境,徐春泉以苦为乐,越干越有劲。为了工作,徐春泉常常要在大山中穿行,外出办公,吃的是霉干菜,睡的是农家地铺,有时为查证一个线索要走上一整天。
在工作上,徐春泉始终坚持秉公办事,不循私情。他曾告诫爱人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收了人家的好处,执法的天秤就会倾斜,你想想看,哪头轻哪头重?”徐春泉对犯罪嫌疑人是冷酷的,对群众却是满腔热情的。2003年底,徐春泉在刑侦大队处理一起失窃案,当得知受害人家庭困难时,他毫不犹豫地掏出口袋中仅有的200元钱塞到受害人手里,说:“料理家里的事情要紧,你放心,我们一定会抓到小偷的。”
徐春泉像个拼命三郞,常常因为工作而忘记家事。对他来说,家更像是旅馆。每次回家,他总是脱下脏衣服往地上一扔,身子往沙发上一躺,便呼呼地睡着了。
徐春泉觉得,既然选择了当警察,头上顶着庄严神圣的国徽,就要尽心尽责,做一个好警察,做一个让人民放心、满意的警察。在壶山派出所工作期间,针对辖区内打架斗殴、盗窃、聚众赌博等各类治安案件高发的现象,徐春泉多次组织专项清查行动,对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共缴获各类管制刀具150多件,打掉三个涉恶犯罪团伙,抓获20名涉恶犯罪嫌疑人,保障了一方社会治安,维护了当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徐春泉十分重视调处中心作用,加强调处中心的管理。他要求民警在接手案件时,一定要及时收集现场旁证,最短时间内查明案件事实真相;值班调解员则24小时在所里待命,做到有纠纷随到随调。壶山派出所每年的治安案件约有2000多起,其中调处中心调解的治安纠纷836起,占治安案件总发案数的41%,调处中心成为解决治安纠纷的主力军。
(何璟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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