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它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打造中国温泉名城,构建东方养生胜地”的总体目标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立足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结合北京奥运安保、国庆60周年安保、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工程、建党90周年庆祝活动以及各个时期全县维稳工作重大任务,认真落实检察环节各项措施,全力以赴参与“平安武义”建设。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550人,提起公诉2970人,比前五年分别增长69%和46.88%。针对严重刑事犯罪逐年递增的情况,坚持依法、准确、严厉予以打击,积极投入“两抢”犯罪大会战、打黑除恶等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打击恶性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黑恶势力犯罪、重大侵财犯罪等,共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297人,起诉1300人,切实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按照“宽严有度、不枉不纵”的要求,善于综合运用宽与严两种手段,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对因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引发的轻微犯罪嫌疑人,适用宽缓政策依法不批捕59人,不起诉74人。注重从机制上保障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建立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涉罪外来人员平等办理、检调对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门办理等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效果。
深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坚持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在严格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开展化解矛盾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建立健全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不捕不诉案件释法说理机制、涉检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和热点敏感案件办理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社会关注的敏感案件。加强群众信访工作,采取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措施,妥善处理各类信访708件,五年内无新增涉检信访案件,多次被评为省市级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二)增强大局观念,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与发展。
根据县委中心工作和各个阶段重大决策部署,认真研究制定了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等一系列工作意见和措施,着力提高服务发展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依法探索,加强创新。紧扣执法办案的职能延伸,稳健持续地推进检察环节的社会管理创新。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社会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了法制村长试点、“5+X”职务犯罪预防模式和对严重侵害国家利益的民事案件督促起诉工作,避免或挽回国有资产损失240余万元。围绕促进民主法治,针对行政机关在社会管理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并受理审查各类行政执法信息近1500条,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各类检察建议322件,有效地督促依法履职。
双管齐下,服务经济。重抓打击,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经济犯罪,共批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58人,提起公诉89人,其中妥善办理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2件。重抓保护,出台《检察机关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多项服务经济平稳增长的举措,在办案中更加注重依法保障企业发展,更加注重维护好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深入开展检察干部进企业“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五年来全院各部门共走访调研企业80余家,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法制宣传150余次,帮助企业解决法律实际问题30余件。
多措并举,保障民生。着眼于促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整治,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8件,查办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21件。着眼于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持续开展集中清理信访积案和案件评查活动。着眼于落实司法便民利民要求,开通全国统一的12309举报电话,推行预约接访、民生热线等措施,开展基层检察室建设,推进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并已发放救助金10万余元,把执法为民落到实处。
(三)坚持惩防并举,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根据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共立案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7件60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35件42人,渎职侵权犯罪12件1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84万元。
加大办案力度。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规范与纪检监察部门的配合协作,提高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立案查办了贪污受贿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21件,查办科局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8人,大要案比例已达到83%,其中包括土地管理局原局长邓某、水务局原局长叶某、旅游局原副局长王某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根据高检院及省院的工作部署,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中挖掘渎职犯罪线索,立案查办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案件12件,被省院荣记集体二等功,社会影响逐步扩大。
提升侦查水平。重规范,坚决执行好省检察院依法办案十条规定,认真做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的相关工作,积极推进办案工作区建设;重证据,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严格确保证据的有效性;重配合,整合办案力量,根据案件进展的需要,统一调配人员,强化内部“侦、捕、诉”的衔接配合;重侦查方式转变,着力开展侦查一体化、办案信息化、队伍专业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
加强预防工作。加强了机构设置,职务犯罪预防科经批准作为内设科室单独设立。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宣教工作,采用讲授法制课、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共对5000余人次开展警示教育280余次。建立健全共同预防机制,在电力、城建、交通、教育卫生、乡镇街道等多个行业系统开展专门预防工作。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共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1300余次,不断提高预防工作水平。
(四)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紧紧抓住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和强化诉讼监督一系列改革规定的难得契机,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发展。
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律监督环境。全面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社会各界支持和检察机关严格履行职责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我县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的相关规定。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完善与公安、法院等单位的沟通配合机制,合力推进法律监督工作。
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以抗诉为主要手段,依法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和提请抗诉11件,已改判或发回重审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36件,已改判或调解结案20件。
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加大侦查监督力度,进一步引导侦查机关完善和规范法定证据的收集、调取程序,明确规定在刑事诉讼中排除非法证据的使用。共建议公安机关增捕44人,追诉50人,纠正遗漏起诉罪行180余起,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9人,撤销立案22人。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对有关部门拟呈报减刑、假释提出纠正建议72件。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对涉及安全管理、监管违法及不当行为提出纠正建议143件。加大监外执行监督机制建设,采取定期检察与日常检察、全面检察与重点检察相结合等方式依法对社区矫正各环节开展法律监督。
(五)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基础。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战略性任务来抓。
素质兴检。先后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10余项专题教育与主题实践活动,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进一步坚定,广大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切实提高。大力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以岗位素能培训为核心,新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任务要求相结合的自主培训体系,共有580余人次参与了各类培训。深化年青干警培养机制,通过建立“职业导师制”、定期轮岗锻炼、综合科室干警协助办案等方式,帮助新干警更好地成长。
文化育检。以“心态文化”为抓手,提炼“勤学敬业、务实创新、执法为民、团结奋进”的院训,根植武义检察工作的文化底蕴。以“物态文化”为抓手,建设了院史荣誉室、法律通道、文化长廊等设施,为检察文化事业的发展奠定物质基础。以“管理文化”为抓手,制定了干警8小时内外行为准则、廉洁从检等一系列制度,从理念和价值观的引导实现内部有效管理。
科技强检。以服务办案为中心,以安全保密为保障,加大资金投入,科技装备建设与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侦查讯问活动实现远程监控,侦查监督、民行检察、控告申诉等业务工作实现网上办案,监所检察信息实现网上管理,办公资源网、检察内网和门户网站建设得到加强,检务保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监督促检。不断强化自身执法监督,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认真就重点案件、检容风纪、执法业绩等开展检务督察活动,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主动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全面实行检务公开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特邀监督员制度,强化监督制约,促进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接受人大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我院一直严格执行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制度,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或汇报专题工作共计20余次,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自觉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在检察决策和执法办案过程中充分听取意见,切实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顺利完成了各项检察工作任务,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连续两年被评为浙江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和金华市先进检察院,并先后获得了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基层检察院建设进步奖、浙江省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等荣誉称号,队伍建设也保持了33年无违法违纪。共有43个(次)集体、121人(次)获得各级记功表彰。这些成绩与荣誉的取得,离不开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查处腐败案件、诉讼监督工作的力度与党委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差距;二是法律监督能力还不强,侦查办案能力、诉讼监督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等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个别案件质量还不高,一些制约工作的瓶颈性难题亟待破解,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检察基础仍然比较薄弱,案多人少、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更加求真务实的态度,努力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总体思路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武义正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矛盾问题的集中凸显期和各项任务的攻坚关键期,检察工作使命神圣、责任重大。根据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今后五年武义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富县、科技兴县”战略主线和检察工作主题,以提升“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为抓手,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为动力,强化法律监督、自身执法活动监督和检察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富强武义、宜居武义、幸福武义、生态武义、和谐武义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全县“十二五”规划,找准切入点,制定落实好检察环节的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土地等严重经济犯罪、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与农村发展的犯罪、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严重妨碍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犯罪活动。坚持从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出发,把握好办案时机、办案重点,在坚守依法办案底线的同时尽可能地帮助企业健康发展。针对突出问题,积极投入或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充分发挥好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实效性。
(二)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密切协同有关部门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以及其它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犯罪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检察环节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群众诉求表达与处置、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能力与水平。
(三)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促进反腐倡廉。认真贯彻党中央、全国人大关于加大反腐败力度的明确要求以及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坚持敢于碰硬,着力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渎职侵权犯罪和严重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力争取得更大成效。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与效果;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积极开展办案成果巡展、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深入农村宣讲等工作,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
(四)强化法律监督工作,着力维护公平正义。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职权和监督手段,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裁判不公、执法违法、侵犯人权等违法行为的监督,促进公正司法。抓住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的契机,增进共识、完善机制、提高能力,确保法律监督工作得到切实加强。
(五)全面加强检察自身建设,着力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实践等活动,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把强化自身监督摆到突出位置来抓,进一步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严肃纪律与执法责任追究,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及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重视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和检察工作的整体水平。各位代表,新的任务、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使检察工作迎来了全面发展的重要时期。我们将继续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我县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