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期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我县主要路段的流动小摊贩、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现象进行整治。在俞源街紫金五圣好味道麦饼经营点,城管执法人员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业主的违法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劝导教育,并依法取证,暂扣其违法经营工具。业主徐晓红拒绝配合执法人员执法,并辱骂、殴打多名执法人员,同时将摊点上煮着的豆腐脑泼向执法人员,将执法人员烫伤。
壶山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出警,经过调查取证,认定徐晓红的行为属阻碍执行职务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徐晓红作出了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决定。
据悉,城管执法部门对占道经营严重、破坏环境卫生和无照流动经营的摊贩曾多次劝导,但一些业主依然我行我素,违法经营。为此,城管执法部门表示,他们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占道经营进行整治,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