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新闻网讯 (通讯员 黄霁柳)目前,我县警方在工作中发现一印度人入境后未及时到派出所申报住宿登记,并对其立案查处。
8月24日,警方在工作中发现一印度籍男子于8月2日从上海浦东口岸入境后到武义,住宿在武义县深塘工业区某公司宿舍内,一直未向公安机关申报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8月24日,县公安局对该印度人处以罚款3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居民家中住宿,在城镇的,须于抵达后24小时内,由留宿人或者本人持住宿人的护照、证件和留宿人的户口簿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在农村的,须于72小时内向当地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申报。因此,外国人来华散居在居民家中的一定要及时申报临时住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