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新闻网讯(通讯员 徐江春 董潺源) 以因被人打伤影响寿命为由,当事人提出近5万元折寿补偿。这起罕见的纠纷,近日在我县成功调解。
3月18日下午,桐琴镇84岁退休教师王某到自家菜园里砌石头,同村的王某某认为王老师在菜园里砌石头影响其通路,前去阻止。二人因言语不和争吵起来,并发生肢体冲突。王老师年老体弱在推扭中摔倒在地。经诊断,王老师右侧第5、6、7根肋骨骨折。经法医鉴定,王老师的伤势构成了轻伤。
5月2日,应当事人申请,县公安局桐琴派出所、桐琴镇人民政府调解中心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民事赔偿调解。在调解中,王老师提出,自己一月的退休工资4000元,一年是4.8万元,如果他不被王某某打成轻伤,他很可能多活一年。因此,王老师要求王某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外,还要赔偿其一年的折寿费。关于折寿费补偿问题,双方据理力争。
调解主持人从情理法角度劝导王老师,并向他讲明:王某某的行为造成他的痛苦,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对于折寿补偿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所以不能做出补偿;同时也做王某某的思想工作。后王某某自愿在营养费上增加数额,并当面向王老师赔礼道歉。王老师看王某某真诚道歉,也不计前嫌,自愿放弃折寿补偿的要求。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调解下,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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