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今日武义》报道了壶山街道办事处启动“即查即拆”程序,拆除南丰经济合作社一处违法建筑。现浙江中义律师事务所主任陶锡金律师对此事专门进行点评:
壶山街道办事处启动“即查即拆”违法建筑行动,拆除了一处正在建设的非法建筑,充分体现了政府“三改一拆”行动的决心和力度。这一“即查即拆”行政行为,完全符合《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违法建筑处理实施意见》、《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武义县土地违法建筑处置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是合法的行政行为。“即查即拆”行动,即发现违法建筑的苗头,就采取制止措施,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既可以减少违法行为对国家和社会造成危害,也可以为违法行为人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完全是利国利民的好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