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刊登在《今日武义》的公告引起了很多市民的关注,这是一则武义县公安局公告:关于郑跃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要求相关当事人、证人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公告。
借钱借出犯罪来
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骤然增加,纠纷涉及很多企业和个人,数额从几万到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不少参与借贷的人士,由于不堪高额利息的压力,选择了跑路。
由此可以看出,借钱不还的行为不单纯是民事纠纷,也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我国刑法上和借贷有关的刑事犯罪主要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民间借贷风险大
出借人把钱借给企业不等于放进保险箱。由于受到利润滑坡、资金短缺等影响,企业的偿债能力降低、甚至破产。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往往因出借人的证据不规范而给法院的审判带来一定的难度,同时因借款人出逃而给法院的执行带来客观难题。甚至还有借款人涉嫌非法集资、赌博等刑事犯罪,资金被挥霍一空,而使出借人的借款化为泡影。因此,民间借贷的风险很大,要谨慎参与。
建议读者提高法律意识,加强自我防范和保护。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务必要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询问对方的借款用途,保留借款凭证,资金交付时最好通过银行打款,保留交易记录,现金交付也要保证有其他人在场,切勿等产生纠纷、钱打了水漂后才后悔莫及。
(浙江今日律师事务所律师梅美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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