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新闻网讯 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女子吴某竟然采取非常手段,堵住对方公司的厂门不让车辆进出。当处警民警赶到现场处置时,吴某还对民警动粗,阻碍民警正常执行公务。1月24日,吴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吴某因为租用厂房事宜,与某工贸有限公司发生矛盾。1月23日下午,吴某等人将轿车停放在百花山工业区桂花路该公司门口,阻止该公司车辆出入,以达到解决这一纠纷的目的。县公安局白洋派出所接警后,值班民警小方带领辅警前往处置。在处置过程中,小方耐心劝说吴某等人依照法律程序解决矛盾争端,切莫感情用事扩大事态,吴某等人却不予理会,并与处警人员进行对峙。民警和辅警在劝说吴某等人离开现场的过程中,民警小方脸部被吴某踢了一脚,辅警小汪的脸部、手指等部位被抓伤。经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二人伤势已达轻微伤。
1月24日,县公安局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吴某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予以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