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新闻网讯 从6月12日起,我县三万多党员干部全面开展签订“不违建”公开承诺书活动,这是根据“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县”创建内容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签订“不违建”公开承诺的对象是全县共产党员(包括预备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包括离退休人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社区)委会、监委会成员,旨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县”创建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实现全县党员干部无存量违法建筑,也无新增违法建筑。
开展全县党员干部签订“不违建”公开承诺书活动必须坚持“一先拆”、“三带头”、“三个零违建”、 “十严禁”原则。“一先拆”原则就是党员干部违法建筑先拆。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拆除违法建筑;党员、干部带头拆除自身的违法建筑。“三带头”原则就是领导干部带头拆除自身违法建筑,带头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带头做好亲戚朋友的工作。“三个零违建”原则就是党员干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控股公司三个“零违建”。“十严禁”原则就是严禁顶风违建;严禁谎报、瞒报违法建筑;严禁拖延、拒不拆除违法建筑;严禁干扰、阻挠或煽动他人干扰、阻挠有关部门依法执行拆违及相关公务;严禁唆使、纵容、放任单位或个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严禁替违建者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严禁散布谣言或过激言论;严禁滥用职权,侵害群众的合法权益;严禁以权谋私,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实施其他严重影响“三改一拆”工作的行为。
为严明纪律,提升整体形象,县相关部门对签订承诺书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发现党员干部不承诺或谎报、瞒报违法建筑的,限时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党员转入乡镇、街道整顿转化党支部;村(居)委会、监委会成员按照《竞职承诺书》中的辞职承诺,限期主动辞职。二是如在每个村(社区)发现2名以上党员干部存在不承诺或谎报、瞒报或者不按要求整改等行为,将追究主职干部责任,并不得评先评优。三是党员干部需要组织和纪律处理的,按管理权限进行。四是如在每个乡镇、街道发现5名以上党员干部存在不承诺或谎报、瞒报或者不按要求整改等行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三改一拆”相应考核分。五是如在每个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发现党员干部不承诺或谎报、瞒报或者不按要求整改的,将扣除“三改一拆”相应考核分,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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