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左二)采访党员干部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
新宅镇张店村党员干部签订“不违建”承诺书。
武义新闻网讯 连日来,开发区(白洋街道)李某正在积极准备搬迁厂房内的机械设备,准备在近期拆除3000多平方米的违建厂房。至此,开发区(白洋街道)调入街道整顿转化党支部的11名党员的违法建筑全部拆除。今年以来,我县“党员干部承诺不违建”、“不合格党员调入乡镇(街道)整顿转化党支部”、“农村党员服务争星”等创新举措,环环相扣,不仅有力推动历史违建拆除,还对管控新增违建起到良好效果。
今年4月,我县出台党员干部违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全县党员干部按照《武义县违法建筑处置实施意见(试行)》规定,违建应拆率达到100%,处置率达到100%,努力实现全县党员干部“零违建”。6月,我县又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签订“不违建”公开承诺书活动,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三改一拆”办牵头,各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具体负责实施。全县党员干部签订“不违建”公开承诺书以来,按照要求,坚持“一先拆”原则,就是党员干部违法建筑先拆。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拆除违法建筑;党员、干部带头拆除自身的违法建筑。坚持“三带头”原则,就是领导干部带头拆除自身违法建筑,带头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带头做好亲戚朋友的工作。坚持“三个零违建”原则,就是党员干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控股公司三个“零违建”。坚持“十严禁”原则,就是严禁顶风违建;严禁谎报、瞒报违法建筑;严禁拖延、拒不拆除违法建筑;严禁干扰、阻挠或煽动他人干扰、阻挠有关部门依法执行拆违及相关公务;严禁唆使、纵容、放任单位或个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严禁替违建者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严禁散布谣言或过激言论;严禁滥用职权,侵害群众的合法权益;严禁以权谋私,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实施其他严重影响“三改一拆”工作的行为。
活动中,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三改一拆”办进行了两次督查,并进行通报。发现党员干部不承诺或谎报、瞒报违法建筑的,限时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党员转入乡镇、街道整顿转化党支部;村(居)委会、监委会成员按照《竞职承诺书》中的辞职承诺,限期主动辞职。
由于历史原因,开发区(白洋街道)违建厂房和住宅较多,拆违工作较为艰难。今年7月,该街道排摸出81宗党员干部违建,其中33宗没有及时拆掉。首批没自拆的11名党员干部,很快被调入乡镇(街道)整顿转化党支部。在办理整转手续并进行组织谈话时,就有4人进行了拆除;对没有拆除的组织集体谈话,结果又有6人在次日自拆违建,另一人表示正抓紧寻觅新的加工场地。根据规定,如果他超过6个月没拆掉违建,就会失去“党员”身份。
新宅镇张店村党员张某将建了20多年、用来制作香菇菌棒的132平方米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接着,7户村民也纷纷拆除了自家违法建筑,违建面积达1000多平方米。在城区违法建筑专项整治中,党员干部积极配合做好违法建筑拆除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城区违法建筑整治进度,为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工作发挥了表率作用。
在“三改一拆”中,县纪检和组织部门全程介入“三改一拆”工作,并出台实施党员干部“零违建”报告制度,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对个人违法建筑情况进行逐个自报、逐个登记、逐个签名确认,确保做到“无违建要确认、有违建要自拆”。全县党员干部开展集中签订公开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各乡镇、街道、度假区和部门、单位纪检部门管理保存;一份在各行政村和单位公开栏张贴,接受群众监督。承诺书张贴后,各乡镇(街道、度假区)和县“三改一拆”办经常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和举报信件,23名农村党员干部也因此被停职和免职。
我县党员干部违建专项整治工作得到了国家和省、市等主流媒体的关注,新华社、浙江日报社、金华日报社等媒体记者专程来我县,对党员干部违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采访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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