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新闻网讯 今年4-10月,武义电视台《作风建设在路上》栏目对群众举报的10多处违法建筑进行曝光,当地政府依法对曝光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
履坦镇叶长村一处违建厂房,非法占地面积5000多平方米,2007年12月叶长村将其非法出租给坛头村村民朱某,朱某则于2008年1月未经批准在此地块上建造占地面积为1119平方米的石材加工厂房及简易工棚,同年,县国土局对叶长村违法出租行为和朱某非法占地行为予以行政处罚。2013年,该场地又被朱某转租给某道路沥青公司使用,使用期间建造了大规模生产设施,不仅破坏周边植被,刺鼻气味也影响居民生活。2014年该公司因严重影响环境被环保部门和镇政府勒令停工,2015年5月,履坦镇分别对该公司和朱某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7月13日,该公司所有设备已拆卸、搬迁完毕,截至目前,厂房、钢棚已全部自拆到位。
熟溪街道林村村民林某以来料加工名义取得村集体坟山地块800平方米的20年承包使用权,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情况下,林某自行建设2个工棚并进行数次扩建,2014年6月将该厂房以6万元/年的价格出租给某木盒厂使用,厂房实际非法占地1201平方米。针对这一问题,县城管执法局于2015年7月31日向李某送达限期拆除通知书。9月22日,浙江可咪尼木盒厂落实了新厂房,边腾空边自拆,并于10月8日前完成厂房拆除,清理完毕。
桐琴镇塘岩金村、石仓岩村地界两宗违法建筑,占地面积分别为550平方米、556平方米。塘岩金村地块由村集体于2005年出租给本村村民巩某,承租后建成厂房用于小型加工。石仓岩村违建由村集体于2010年出租给该村村民巩某,承租后建成厂房用于喷塑钢架。2015年6月12日,桐琴镇对2宗违法建筑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并成立专项整改工作组对拆除工作进行部署,目前该镇已组织人员对石仓岩村厂房进行拆除。
位于泉三村与上潘新村交接处的一违建地块,占地面积2850余平方米,属集体农用地,违法构筑物600余平方米,于2005年由泉三村和上潘新村租给村民开办水泥砖预制厂和木材加工厂。2014年12月,泉溪镇组织力量对该地块违法建筑进行拆除,两业主当时承诺会在3个月内自行拆除,出于人性化,镇政府同意了业主的要求,但直至2015年3月两业主仍未拆除。期间,泉溪镇组织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7月15日,该镇联合县城管执法局向两业主送达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限期整改书,并于7月31日前强制拆除了违法建筑,同时将该地块垃圾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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