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新闻网讯 近日,为切实做好老干部配偶(遗属)医疗保障工作,县委老干部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联合发文,对抗战时期参加革命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遗属)门诊医疗费报销标准1.5万元以内统筹支付70%,住院医疗费报销标准执行原来的标准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