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新闻网讯 车撞人,那应该算交通事故。但近日,王宅派出所接到的一起车撞人的“逃逸”事故却别有隐情。
面对办案民警的询问,报案人李某的回答愤怒而委屈:“于某开浙GXXXX号黑色比亚迪小车撞我,还跑了!”经验丰富的民警在李某的回答中嗅到了一股“异味”:多数交通事故逃逸中,受害人很难将逃逸车辆的特征及驾车人特写描述得一清二楚。带着这样的疑问,民警更进一步询问了李某。在李某断断续续的补充中,该案的脉络逐渐成形。
多年前,于某与李某合伙开公司,但因经营不善公司亏损,为此李某欠了于某一笔钱,但一直没还上,债务纠纷也在于某的多次讨要中埋下了“火药”。于是出现了于某因讨要债务不成而驾车故意撞了李某的一出“逃逸”闹剧。
案情真相大白后,办案民警于当日传唤于某归案,并对于某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