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维护我县市民群众利用人行道步行的通行权利,倡导文明停车的行为,为我县创建国家卫生文明县城、美丽县城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武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已在我县主城区建成区域内开展对人行道间连接区域(即巷口)车辆违法停放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请广大车辆驾驶员在巷内停车时不要将车辆停放超过临街建筑物的立面,侵占人行道通行范围,妨碍行人的通行。
整治期间,交警大队对不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在巷口违法停放妨碍行人通行的车辆驾驶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武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