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新闻网讯 农村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可以使广大农民享受到农村医疗保险社会保障,是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民生工程。然而,有些人因为不懂法,为了多得到一些赔偿,谎报情况,骗取保金,最终触犯了法律。
王宅镇的谢某是名装卸工。今年3月3日,谢某在工作中发生意外,在装卸水泥时摔伤。经医院诊断为腰椎爆裂性骨折,手术治疗的话需要医药费几万元。谢某曾经买过一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意外险,意外发生后第一时间,谢某就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询问是否可以拿到保险赔偿金,得到的答复是出院后才能拿到80%的保险赔偿金。
谢某的家庭条件比较困难,一下子拿不出几万的手术费用。正发愁时,3月8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处的工作人员正好巡查到中医院,得知了谢某拿不出医药费的情况。当工作人员询问谢某如何受伤时,由于工伤不属于农村医疗保险赔偿的范围,为了得到保险费,谢某竟谎称自己是在家中换灯泡时摔倒的,从而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处骗取保险费21350元。
3月26日,谢某出院后,又到保险公司拿到了4000多元的保险赔偿金。
5月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处发现了谢某的骗保行为,将案件移交到警方。
7月12日,由于谢某的身体仍在恢复期,已被县公安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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