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和浙江省《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我县电子商务提升发展,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我县制定一批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9月1日起执行。
大力培育电子商务企业
引进优质电子商务企业。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县设立区域性(含功能性)总部,以及对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根据项目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在用地、财政扶持上实行“一事一议”。
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借助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网络零售业务,年度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20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网络零售额每增加1000万元,增加5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国际市场,年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100万美元的电子商务企业,一次性按年网络零售额的5‰给予补助,补助不超过30万元。
鼓励传统企业入驻知名电商平台。对2016年1月起入驻京东等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并正常运行满半年以上的工业、农业、传统商贸等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1万元的运营费补助。
鼓励销售本县产品。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销售本县工业产品,年网络零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按年网络零售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销售本县农特产品,年网络零售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按年网络零售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扶持海外仓建设。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创建100平方米以上的海外仓(要提供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等),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
优化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环境。发挥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电子商务协会等作用,不断完善我县电子商务服务环境。每年安排30万元资金用于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平台建设、普及推广、服务资源对接、基层服务网点建设等支出。
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定表彰工作,被评定为县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一次性给予每家5万元的奖励。
支持企业销售模式创新
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创新商业模式以及建设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的电子商务产业化项目,经认定核准的,按项目实际投资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80万元。
促进电商集聚发展
鼓励开发区、各工业功能区等利用存量土地或闲置厂房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盘活存量资源发展电子商务,5年内按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标准的50%予以奖励。
集聚区(园区)房租补贴。对新引进和培育的电子商务企业、第三方服务平台或店铺,在我县批准建立的电子商务集聚区(园区)租用办公、仓储用房,自成立年度起按照“先交后补”方式给予房租补贴。补助标准为:办公、研发、仓储用房按实际租用面积计算,给予每月4元/m2的租金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助资金不超过15万元,连续补助三年。
集聚区(园区)考核奖励。经认定的电子商务集聚区(园区),电子商务年度交易额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且入驻企业每月向“浙江省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专栏”上报相关数据的,给予15万元的奖励。
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鼓励村集体安排电子商务用房。经认定的村集体电子商务用房,根据电子商务企业或店铺租用的面积给予每月4元/m2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开展电子商务专业村评定表彰工作,被评定为电子商务专业村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首次被阿里巴巴命名为“中国淘宝村”,一次性再给予5万元的奖励。
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对验收合格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每个服务点一次性补助0.3万元。其中,每年评选10家村级示范服务点进行授牌表彰,给予一次性奖励0.1万元。
开展农村电商带头人评选。每年开展农村电商带头人评选,符合条件的,进行表彰并给予0.3万元的奖励。
农村电商服务体系项目建设。经认定的乡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按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建部分)不高于6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项目,按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建部分)不高于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解决快递投递“最后一百米”难题。鼓励社区智能投递终端建设,解决配送“最后一百米”投递问题,每个智能投递终端给予1.5万元的建设补助。经认定的智能投递端,每年给予1500元的运营补助,连续享受三年。
扶持电子商务特色产业平台
按企业在线数量奖励。企业在线数量当年达500家、第二年达1000家、第三年达3000家,产品上线数当年达1000个、第二年达3000个、第三年达10000个,且入驻企业每月向“浙江省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专栏”上报相关数据的第三方运营服务商,前三年完成当年度目标建设任务的,每年奖励40万元,分年度兑现。
按线上销售额奖励。线上销售额首次超过2亿元、5亿元、10亿元的第三方运营服务商,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
加大电商要素扶持
经认定的电子商务培训机构,培训步骤、内容、课时经有关部门审核,按计划开展电子商务培训的,经考试合格,以每人不高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机构补助。
鼓励行业协会、培训机构举办电子商务免费培训,其场租费、讲课费和资料费等予以补助。经备案的电子商务免费培训,对培训规模100人以上的,培训时间半天以上(含半天),单个培训补助0.5万元;培训时间1天以上,单个培训补助1万元。
推进电商创业实训。鼓励高中职校创建电商创业教育实训基地,积极引导高中职校学生在武义创业就业,经县网经局、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考核,3年内给予每年5-10万元补助。鼓励高中职校与电商服务企业进行合作,对电商植入职校教育,创建独立课程体系的给予一定补助。
电商人才及创业政策按县政府相关人才和创业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