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新闻网讯 近日,前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找办案民警的傅女士眉梢上的愁云终于不在了,将一面鲜艳的锦旗送到民警手里。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8月25日晚上18时许,一辆黑色SUV刚在湖畔公园(熟溪南路)沿街一停车位停稳,在没有仔细观察后方车辆及行人等情况下,驾驶员徐某贸然打开车门。当时傅女士的女儿小谢恰巧骑行到该路段,徐某“简单粗暴”的开门方式,导致车门直接打到了小谢所骑自行车车把手上。猝不及防的小谢连人带车摔倒在机动车道上,这是第一次伤害。
第二次意想不到的伤害接踵而至,小谢倒地瞬间,一辆与自行车近乎并排行驶的正三轮摩托车,没有有效避让就径直从小谢右脚脚踝上碾压过去。该驾驶员在离倒地女孩2、3米远处停车回头观望后,就径直驶离了现场。
之后,SUV驾驶员徐某也未报警、未将伤者及时送医,又对女孩造成了“第三次伤害”。
接到报警后,民警当晚即通过监控倒查出涉事SUV车辆号牌,第一时间联系徐某前来向家长道歉并支付女孩就医治疗等相关费用。
而那辆从事故现场逃逸的正三轮摩托车,由于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无法通过视频监控来确认车辆及驾驶员信息。事情发生后,民警以寻找事故现场目击证人为突破口展开追查。
经过不懈努力,民警最终确认并于30日将涉嫌逃逸的摩托车驾驶员陈某抓获,陈某现已被县公安局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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