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县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熟溪街道仙霞人家小区内一涉嫌无证行医点进行依法检查。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这是一家西医诊疗场所,当事人潘某正在为病人谢某进行输液治疗。该场所是普通住宅套间,吃住与经营一体。客厅一柜子上放有输液用的注射液、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以及使用后的安瓿瓶等药品,当事人出具了其《医师执业证书》,注册的执业机构为县内某诊所。当事人称,其在附近开设有一家个体诊所,为图方便,在未取得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自己家中开展诊疗活动。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并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医师应在注册的医疗机构内开展诊疗活动。根据规定,医师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应当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
在家中开展医疗活动,医疗设施过于简陋,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无法为患者提供生命保障。因此,“治病救人”还需理性谨慎,切莫触碰法律底线,以免酿成大错。今后,卫生执法人员将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的力度,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共创安全稳定的医疗环境。
(邵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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