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谢宁
武义新闻网讯 22岁的小邹来自云南昭通,和家人一块儿在我县桐琴镇务工。说起近日自己遭遇的一起交通事故,小邹就气愤不已,直呼“太缺德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11月17日中午12时许,桐琴镇五金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小邹骑着电瓶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时,与一辆小货车相撞。
“我骑在机动车道里确实不对,但那小货车驾驶员把我撞了,还踩着油门加速逃离现场,这样的行为实在太缺德!”小邹报警后,当着民警面越讲越来气,“还好我年轻,报警后自己去医院检查,多是皮外伤,胯骨部位起了个大囊肿。如果换成岁数大的,连人带车倒在路上还没人报警、送医院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因为事发突然,小邹没有记清肇事车辆号牌,但向民警描述了自己被撞时瞥见的肇事司机容貌,希望警方能尽快找到这个撞了人还逃逸的司机。
民警通过小邹提供的线索,并查看相关路段监控后,迅速锁定了肇事车辆,并核准了驾车逃离现场的司机身份。
11月21日,肇事逃逸司机钟某来到桐琴交警中队接受了处理,并赔付给小邹就医、车损等相关费用。在办案区,钟某承认自己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却驾车逃逸的违法事实,后悔当时“侥幸心理”作祟做出不道德的行为。
民警表示,像钟某这样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是极其恶劣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不仅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还是对他人生命、财产的轻视和践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因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钟某被县公安局处行政拘留并处罚金,其驾驶证被记12分。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谨慎驾驶平安出行。倘若遇到诸如此类的交通事故,切莫慌张,切忌侥幸,第一时间报警并将伤者送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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