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进一步规范殡葬秩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移风易俗,我县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工作。通过推进村级公益性草坪生态公墓建设、开展私建寿坟集中整治等一系列举措,切实消除乱埋乱葬、私建寿坟、超标准建墓等殡葬违法现象。
【在现场】坚持“绿色殡葬”倡导生态安葬
图为大田乡五登村生态公墓
在大田乡五登村下山,一座公益性草坪生态公墓依山而建,道路两旁绿树成荫,格子化的墓穴旁种植着灌木,整体庄严而肃穆。“今年,我们大田乡有5个村列入第一批建设生态公墓试点村,五登村作为试点之一。该村公墓占地面积约437平方米,共建有150个墓穴,目前已基本完成施工。”大田乡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全县村级公益性草坪生态公墓建设工作动员会召开后,大田乡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工作,积极宣传相关政策信息。通过党员干部深入农户家中,发放殡葬改革宣传册、公益性草坪生态公墓建设宣传资料8千余份,张贴宣传标语180余张。引导农户转变传统观念,破除丧葬陋习,积极参与建设生态公墓工作。截至目前,大田乡已有4个第一批建设生态公墓试点村已基本完成施工建设。
为深入推进殡葬整治工作,我县于今年3月召开村级公益性草坪生态公墓建设工作动员会,9月召开私建寿坟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切实营造殡葬改革的浓厚氛围。近日又召开村级公益性草坪生态公墓建设暨私建寿坟整治工作推进会,层层深入、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我县鼓励开展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等不占或少占地、少耗资源的绿色节地生态葬法,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同时,在公益性公墓内的适当位置建立公共祭奠场所,引导群众逐渐摈弃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的旧俗。我县在2016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试行)》中,明确提出了相关奖补政策,凡本县户籍村(居)民骨灰在指定范围内实行树葬、花葬、草坪葬的,每例补助15000元,统一实施海葬的,每例补助20000元(海葬费用自理)。进一步在全社会倡导生态安葬方式。
今年以来,我县坚持疏堵结合,从源头上加强殡葬管理。创新推行村级公益性草坪生态公墓建设,建设村级公益性草坪生态公墓78个,正在项目招投标13个,超额完成年度20%(63个)的建设目标任务;主动应对乱埋乱葬等殡葬乱像,启动私建寿坟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已拆除各类私建寿坟68穴。
截至目前,全县已立项批复78个村开展公益性草坪生态公墓建设,正在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和项目招投标13个,59个村已进场施工。各乡镇、街道上报的800穴寿坟,已拆除各类私建寿坟68穴。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全县草坪生态公墓建设,制定《草坪生态公墓管理细则》,编制草坪生态公墓墓穴示意图,标注骨灰安放顺序。”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草坪生态公墓项目建成后,将安排专人负责草坪生态公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实行骨灰跟踪管理,并建立草坪生态公墓年度台账制度,严格按照生态公墓骨灰安放顺序安放骨灰,对新增死亡人员一律安葬草坪生态公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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