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国仙 通讯员 张晓琳
武义新闻网讯 日前,笔者获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非机动车整治行动,严查各类电动车违法行为,尤其是非机动车违法加装遮阳伞这一行为。据统计,7月至12月初,共查处非机动车违法加装遮阳伞20000余起。
关于遮阳伞的争论,很多电动车驾驶员觉得,遮阳伞既能遮阳又能挡雨,能有什么安全隐患?有些甚至还质疑交警凭什么不让装遮阳伞。
事实胜于雄辩
请看遮阳伞“惹祸”系列
案件一:11月8日下午13时46分,法金线与白洋大道交叉口发生一起货车与电动车刮擦的事故,该起事故造成车损,骑车的徐某与乘坐的朱某都有皮外伤。调查发现,货车与电动车同向骑行在法金线上,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徐某驾驶的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遮挡住了徐某的视线,看不清前方路况,而货车右转弯时也因为货车盲区没有发现徐某。
案例二:2017年11月22日晚23点45分,谭某驾驶非法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车匆匆往家赶,为了赶时间车开得很快,比车身还大的遮阳伞不停地在风里摇摇晃晃。当谭某行驶到文兴路4号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门口时,悲剧发生了,谭某撞上停在路边的半挂车的车尾,经医院抢救无效,两天后死亡。
经调查,事故双方都有责任,驾驶电动车的谭某擅自改变结构加装了遮阳伞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一方面原因。另一方面孟某将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的半挂车,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隔离设施路段上临时停车。
交警提醒:电动车装遮阳伞,犹如“加把刀”。
首先,加装遮阳伞会遮挡驾驶员的部分视线,在转弯的时候导致后视镜内看不清楚车后情况,即使是转过头看,视线也受阻挡。
其次,加装遮阳伞改变了车子原有的结构,改变了行驶中的风阻系数,阻碍了空气正常的流动,易导致车“飘来飘去”,驾驶员往往因难以控制行车平衡而易发生事故。
第三,遮阳伞加装在车前部,无疑是一把“利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惯性,加装的这把“利剑”很容易刺穿驾驶员的心脏或颈部,而危及生命。
交警表示,已将电动车私自加装遮阳伞列为交警常态化管理的对象之一。同时也呼吁各位电动车驾驶员,不要为了眼前的便利,而忽视了背后隐藏的危险,切勿再在电动车上私自加装遮阳伞了,既害人又害己。
如果您的电动车上装有遮阳伞,赶紧拆除吧,安全才是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