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19件代表重点建议都已由相关部门依法办结并答复代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督办工作的办法》
(武人大常〔2017〕25号)有关规定,现将19件代表重点建议解决落实情况满意度评议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注:根据上述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满意”和“基本满意”票达到85%(含85%)以上的,综合评价为“满意”;60%(含60%)-85%之间的,综合评价为“基本满意”;60%以下的,综合评价为“不满意”,并要求承办单位一个月内重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