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美丽武义”建设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以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更深入的宣传教育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改革发展,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防控水平,为我县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稳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总体 目标
经过三年综合治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交通安全执法管理效能明显提升,以信息共享为基础的部门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显著增强,道路交通致人死亡事故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与2017年相比,2018年30天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2019、2020按上一年实际死亡数下降10%。
工作 任务
(一)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1.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度假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本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2.完善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落实乡镇(街道、度假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落实基层组织、村干部和网格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面落实辖区亡人交通事故追究责任。
3.健全完善联合调查机制,严格依法追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对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理
1.深化“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行动,持续整治“两客一危一重”、校车、电动车、燃油助力车、工程运输车、变型拖拉机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非法营运、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全面开展双超整治,加强固定治超站建设。固定治超检查站由交通、公安派驻人员,持续整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超限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
3.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技术标准的电动车(含二、三、四轮)、燃油助力车、残疾人专用车。对驾驶非法生产、销售的上述车辆发生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要倒查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4.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管理,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等校园周边特别是校园门口交通秩序维护,落实上下学高峰期“护学岗”,保证有警力执勤巡查,维护交通秩序,严厉打击各类“黑车”非法接送学生、三四轮电动车违法载人、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三)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加快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2018年,所有农村乡镇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分管领导兼任站长;2019年,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实现80%覆盖;2020年,实现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全覆盖,由村负责人兼任站长,常态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工作。推广应用农村道路信息管理系统,落实交通安全员、劝导员综合应用职责。
2.全面落实《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林工程意见》(浙安委〔2015〕9号)文件精神,以隧道路段、农村公路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为重点,加大安全隐患整改投入力度;全面排查事故多发点及近3年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地段交通安全隐患,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
3.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实现“平安农机示范镇”全覆盖;建立健全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监管机制,严格落实老旧拖拉机的报废退出措施,严厉查处拖拉机假牌、套牌、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杜绝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引导鼓励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不再推行年限延迟审批。
4.将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向村镇延伸,逐步实现信号灯、电子警察、监控、卡口覆盖村镇道路主要路口路段和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整改交通信号灯设置不规范、配时不科学等问题,推广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四)严格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
1.严格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落实培训教学大纲和学时规定,推进文明交通进驾校“六个一”活动,严把驾驶人“准入关”;建立完善驾驶人培训机构和教练员的退出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开驾驶人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考试合格率,按照培训能力核定其招生数量;对3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的死亡交通事故且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实行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
2.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相关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人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提升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素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与各运输企业、各运输企业与驾驶人要分别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农机管理部门与农业作业机械使用人要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
3.强化校车、旅游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监管,全面取缔学校用于接送学生的自备非专用校车。指导旅行社建立健全旅游用车管理制度及预案,持续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应急管理培训,杜绝违法违规用车。
4.全面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按要求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建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平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入网率达到90%。
5.推进超限超载车辆源头装载治理,规范客车行李舱货物装载种类范围及核载质量,做好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治理工作。对长期在我县运营的非武籍重点车辆探索实行“户籍化”管理。
6.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持续提升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等车辆的安全性能,引导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和整车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加快对已运行车辆的安全技术装备改造升级。
(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科技支撑
1.推动综合交通应急指挥平台、公安交管信息平台、科技治超管理信息平台等信息化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两客一危”车辆、校车、拖拉机等车辆和驾驶人、道路安全隐患、事故多发路段、交通拥堵路段、公路超限超载黑名单及处罚等信息互联共享;逐步建立完善剧毒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运输线路、危险品装运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等信息共享。
2.加强各类道路交通信息的深度挖掘和综合利用,推进交通管理综合分析研判平台建设,建立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研判预测机制。
3.强化交警指挥平台在交通执法、车辆管理、指挥调度、视频作战中的作用。到2019年,基本实现“全县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的公安交通视频图像联网应用,形成布控、缉查一张网;到2020年,实现公安交管指挥信息的互联互通,达到扁平指挥、快速反应、精准打击目标。
4.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交通运行状态实时判断、交通信息实时定向发布和推送,提高道路管控和应急管理能力。
5.完善拖拉机及驾驶人员信息数据库,健全拖拉机信息管理平台,鼓励经营主体在拖拉机管理中应用北斗导航系统等技术。
(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继续深化“文明出行”系列活动,将“礼让斑马线”活动由县区向农村延伸,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特别要针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老年人群体,定向开展精准、有效宣传。
2.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力量,设立工作专栏和曝光台,不定期刊播交通安全工作新闻和公益广告,全方位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的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3.扎实推进“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即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创建一批交通安全“示范村”、“示范社区”、“示范学校”、“示范单位”、“模范家庭”。
(周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