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谢宁
武义新闻网讯“酒,你喝得比我少,你骑我的机车带我去KTV吧。”
就因为这一句话,刚满18周岁的小安闯下了大祸,害人又害己。
2018年9月15日晚,小安和朋友徐某在泉溪镇清泉街一烧烤摊喝酒吃宵夜。当晚23时许,酒足饭饱后,徐某对小安说:“酒,你喝得比我少,你骑我的机车带我去桐琴镇上的KTV唱歌吧。”为表示义气,小安爽快答应了。
就这样,喝过酒的小安跨上车点着火就载着徐某出发,两人甚至连头盔都没有佩戴。骑行没多久,在清泉街与泉深线交叉口,小安驾车径直撞上了一辆面包车的侧后方。
通过事发路段监控显示:发生碰撞时,坐在摩托车后面的徐某腾空飞起,头部着地当场昏迷。驾驶摩托车的小安则“幸运”地落进路边水渠,后踉跄地爬回路面。
事故发生后,面包车司机赶忙报警,徐某和小安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民警勘查完现场后赶到医院,脑部受伤严重的徐某即将被推进手术室,而受伤较轻的小安经过简单包扎后开始向民警叙述事发经过。
民警一边记录案情,一边对小安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呼气数值为61mg/100mL,显示驾驶员小安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查询,乘车的徐某有摩托车驾驶证,事故中驾驶摩托车的小安反而从未考取任何机动车驾驶证。
2018年12月,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乘车人徐某的伤势被鉴定为重伤。交警大队下达了此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安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12月24日,小安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当民警宣布逮捕决定时,18岁的小安追悔莫及,主动向民警交代自己在2017年就曾因为无证驾驶摩托车出过一次交通事故,可自己没有从中吸取教训,这次无证而且酒后驾驶摩托车才导致了更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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